已在29類商品上注冊了“果園老農”中英文商標的金果園老農公司近日發(fā)現(xiàn),市場上有“老農果園”商標的干果食品銷售。“果園老農”認為“老農果園”商標的所有者存在侵害自己商標權的行為,故將該商標所有者金良平食品有限公司和銷售方全全食品超市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10萬元的經濟賠償。今天,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金果園老農公司訴稱,原告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在29類商品上注冊了“果園老農”中英文商標、“果園老農”圖文商標和老農頭像圖文商標。被告金良平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與原告相同和類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與原告近似的“老農果園”商標,被告全全食品超市銷售侵權商品,二被告構成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對此,被告金良平公司則辯稱,金良平公司不存在侵權行為,因為“老農果園”正在申請注冊當中。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本報北京3月4日訊 記者黃潔 實習生孔一穎)